开办费如何摊销?
开办费摊销: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,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,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,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。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,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。
开办费摊销年限不短于5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: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,应当从开始生产、经营月份的次月起,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。
在会计处理时应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,所以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进行纳税调整,在发生开办费当年的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,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,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。
开办费摊销计入什么科目?
新制度规定,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”管理费用“科目,不再实行摊销的方法。
摊销开办费的会计分录:
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:
借:管理费用-开办费
贷:长期待摊费用-开办费
会计法规定开办费在开业的当月一次计入费用,也就是拿到营业执照当天就可以一次计入管理费用,会计法规定在开业后不少于五年内摊销。
开办费,也叫组建成本,是指为设立一家股份公司而发生的成本,包括法律费用、发起人费用以及取得执照的费用。公司会把这些成本借记到一个名为开办费的费用类账户,并且要在这些成本发生时将其确认为费用,这是因为我们很难确定这些费用什么时候会给公司带来收益,以及它们未来能给公司带来多少收益。